李银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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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某与黄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李银忠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122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当事人准备证据材料,并由律师组织证据材料,由律师办理立案手续,并由律师出席参庭审:

1、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基本都得到法院认定;

2、原告主张的赔偿项目基本都得到支持;

3、虽然原告为农村户口,但是原告提交了实际居住的证据材料,法院认可原告主张的赔偿标准,并认可原告主张的依据城镇户口进行赔偿(城镇户口赔偿标准高于农村户口)。

当事人对于判决结果是否满意,服从人民法院判决结果。


李银忠律师,电话:13404964328,法学本科,执业八年,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优秀的执业道德品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大理
  • 执业单位: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32920********27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