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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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执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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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某某与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邓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李银忠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111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后,律师指导当事人准备证据材料,并由律师组织证据材料,由律师办理立案手续,经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1、律师组织提交的证据材料基本都认定为有效证据;

2、原告主张的费用基本都得到支持;

3、被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4、法院支持原告的精神抚慰金5000元。

经律师代理诉讼,委托人服从对于法院判决结果。

李银忠律师,电话:13404964328,法学本科,执业八年,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优秀的执业道德品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大理
  • 执业单位: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32920********27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程建筑